前几天写了不付款就对软件动手脚,可行吗(案中说法48|IT项目纠纷),今天再写个类似案例。
数据中心对外提供互联网服务,一般要用到负载均衡设备,如本案临时供货的4台F5品牌软件产品。因合同乙方没收到全款,停掉临时授权,最终用户于2024年8月1日00:00-8:00瘫痪(其中茅台门户网站、oa系统、财务系统、爱茅台等50余个核心系统长时间中断)。
供货商乙方北京公司与合同甲方贵州某乙有限公司就F5品牌软件签订合同,约定最终用户为丙公司,合同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。买方付清全款前,卖方保留撤销软件许可的权利。
双方在微信群沟通了先款后货的履行顺序:“我们是开完单子后,把订单号发后台,后台才会发软件license给我们。”
合同签订后,乙方催款。经协调,先支付10万元,解决临时授权。乙方承诺尾款在8月7日前支付。后未付尾款。
乙方起诉到法院后,甲方认为停授权、造成最终用户断网,合同履行行为与合同目的相悖,乙方构成瑕疵履行,应扣减乙方的货款。
一审法院认为,根据案涉合同约定,乙方应当于2024年7月6日前支付完所有合同款项,其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,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违约金。
二审法院认为,案涉合同约定买方逾期付款的,向卖方支付违约金,逾期30天仍未付清货款的,买方须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%的违约金,且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、拒绝发货、要求买方完好退回已交付的货物,且买方已支付预付款的,卖方不予退还。根据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,是甲方逾期付款构成违约,而乙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合同,故甲方应当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。摘自14169号案件。
本案案由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,为软硬件供货商提供了有效的尾款回收思路:(1)合同约定保留所有权,即先款后货,即使临时授权、供货,也保留了所有权。(2)保留所有权项下,必要催款后,可以断掉授权。